苏州医学院关于编制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钟慧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14

苏州医学院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和《关于下达有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和动态调整名单的通知》(苏学位字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作为学位点核验(原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需每年编制。为全面做好学位授权点常态化自我评估,现启动2023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全面检查本学位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体现研究生教育亮点。对研究生教育培养关键环节突出问题进行诊断,持续做好改进。

 二、编制范围

 苏州医学院学位授权点(附件1

 三、数据统计范围

 (一)除另有说明,《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311日—202312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截点为20231231日。

 (二)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内容应区分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和兼职导师(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三)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编制工作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对各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是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编制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由两个或多个培养单位共建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组织和编制工作,其他单位积极做好协助工作,按时向牵头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清单。

 (二)各学位授权点须参考教育部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所有二级学科/领域均需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建设情况。尽量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要做定性描述。对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  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编制完成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模板见附件2,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并进行脱密处理。

 (二)报送材料

 20231227日前,请相关单位将《苏州医学院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联络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024110日前,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26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命名方式:学术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代码_一级学科名称_2023年建设报告”命名,专业学位授权点按“专业类别代码_专业类别名称_2023年建设报告”命名。

 附件2命名方式:学位点代码_学位点名称_联络人信息汇总表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和天旭、张艺玮,联系电话:0512-65884128,电子邮箱:hetianx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医学院学位授权点.xlsx

附件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模板.docx

附件3:《苏州医学院2023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联络人信息汇总表》.xlsx